张岱梨:工会维权要注意把握几个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对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工会十六大工作部署,更好维护和发展职工利益,在维权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个关系。
在指导思想上注意把握总体维护与具体维护的关系。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没有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就谈不上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工会干部要自觉把维权工作放在全局中去思考,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相统一,在总体维护的框架内搞好具体维护,在具体维护中实现总体维护。要把着眼点放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把着力点放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上,从根本上长远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在维护总体利益的同时,要更好维护具体利益。对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要经常抓、反复抓、深入抓,做到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切实做好维权这一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
在力量布局上注意把握全面维护和重点维护的关系。全面维护,就是要维护全体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这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要求,是工会组织群众性的体现,也是广大职工对工会的期盼。重点维护,就是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维权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从内容看,工资收入职工最关切,体面就业职工最现实,社会保障职工最担忧,劳动争议矛盾职工最敏感。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放在最基本的地位,重点推动解决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从对象看,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是最需要维权、最需要帮扶的群体。工会在维权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特别关注这些职工群众,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当他们的生活遇到困难时,工会要伸出援手,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要挺身而出,旗帜鲜明地维护他们的利益,让困难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要适应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加快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维权工作的有形化,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
在方式方法上注意把握机制维权与个案维权的关系。制度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我国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工会维权实现了有法可依,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需要有效的机制和制度来实施。我们要不断提高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制度的重要作用,实现源头维权、政策维权。要抓住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重要环节,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等制度机制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制度维权、机制维权,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同时,要运用法律的手段,运用协调、协商的方法,加强个案维权。对于典型侵权案例,要举一反三。
在工作推进中注意把握锲而不舍与切合实际的关系。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权工作要适应这个基本国情。在锲而不舍抓维权工作的同时,提出的维权主张要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发展实际。对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职工权益,工会要理直气壮地推动落实;对职工认为需要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维护职工权益,最终要靠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工会组织要引导职工群众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光荣传统,有更宽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正确认识和对待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为改革发展稳定凝聚正能量。(该文刊于《工人日报》2013年11月26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