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
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各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1-06

各二级工会、广大教职工:

为关心和帮扶学校困难及患病教职工,根据校工会关于大病互助金、医补和困补的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度将继续组织开展教职工大病互助金补助、医疗补助和困难补助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详见校工会网站:http://xgh.hust.edu.cn/msfw/knbf/dbyl.htm

本年度上述补助实行统一申报,由校工会和离退休处组织评审及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类型及对象

(一)大病互助金补助

已加入大病医疗互助,且符合互助金补助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属于公费医疗的,经校医院转诊接受住院治疗报销后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属于职工医保的,住院治疗医疗费报销后经校医院审核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可申请大病互助金补助。

(二)在职教职工医疗补助

凡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医疗补助:

1.身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治疗费用自付部分较高的教职工;

2.身患重病,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物,费用较高的教职工。

(三)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

凡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1.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因长期患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教职工家庭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四)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

凡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医疗补助:

1.身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治疗费用自付部分较高的教职工;

2.身患重病,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物,费用较高的教职工。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教职工本人向所在二级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或《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

1.在职教职工

符合大病互助金补助、在职教职工医疗补助、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条件之一的教职工,请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附表1);

2.离退休教职工

符合大病互助金补助申请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附表1);

符合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附表3 )。

(二)材料审核

二级工会根据单位掌握的情况,认真审核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确保申请事项真实完整,《补助申请表》须经二级工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汇总申请

二级工会分别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和《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补助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工会于11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校工会202室,电子版《补助汇总表》(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xghcw@hust.edu.cn

2.纸质版《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交离退休处302室,电子版《补助汇总表》(附件4)发至电子邮箱:ltxc@hust.edu.cn

请按照上述要求分类并分别报送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大病互助金补助核算和医疗补助评定所需的医疗数据以校医院核定的2023121日至20241031日期间的数据为准;

2.请持有住院发票(日期在20241031日前)且还未办理报销的申请者,于20241120日前前往校医院公医办办理报销手续。

 

四、联系方式

1.校工会电话:87543767

2.离退休处电话:87559034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汇总表》

 

 

 

        校工会

离退休处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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