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
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各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1-10

各二级工会,广大教职工:

为关心和帮扶学校困难及患病教职工,根据校工会关于困补、医补和大病医疗互助的相关管理办法,2023年度将继续组织开展教职工困难补助、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互助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详见校工会网站http://xgh.hust.edu.cn/msfw/knbf/dbyl.htm

本年度上述三类补助实行统一申报,再由校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组织评审及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含大集体职工、人才派遣人员)、离退休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补助:

1. 在职在编教职工家庭突发变故或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因长期患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 身患重病或长期患病,治疗费用自付部分较高的教职工;

3. 身患重病,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物,费用较高的教职工;

4. 已加入大病医疗互助,且符合互助金补助申请条件(即当年因病住院治疗报销后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的教职工。

二、申请流程

1、教职工本人向所在二级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在“申请补助类型”栏中只用勾选一种补助类型。申请补助类型的基本原则:

(1)满足前述补助条件4的教职工可申请大病互助金补助;

(2)满足前述补助条件2-3,但不满足补助条件4的教职工可申请医疗补助;

(3)只满足前述补助条件1的在职教职工可申请困难补助;

(4)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补助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批发放,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申请者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在提交《补助申请表》前,需向校医院提交相关医疗费用资料,由校医院核定、登记申请者的自付医疗费用数据。

2、二级工会根据单位掌握的情况,认真审核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确保申请事项真实完整,《补助申请表》须经二级工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二级工会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补助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二级工会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补助申请表》、《补助汇总表》交校工会财务与福利工作部(202室),同时将《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xghcw@hust.edu.cn。以上两项表格可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4、补助的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其他事项

大病互助金补助核算和医疗补助评定所需的医疗数据以校医院核定的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数据为准。

请持有住院发票(日期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且还未办理报销的申请者,于2023年12月5日前前往校医院公医办办理报销手续。


咨询电话:87559478


附件一:补助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表》

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






        校工会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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