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小家立项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校工会持续推进教职工小家立项建设工作。现将2026年教职工小家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建教职工小家:各二级工会在同级党政支持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条件自愿申报;
2.共建共用教职工小家:为提升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在满足场地、管理等基础保障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各二级工会跨单位联建共享;
3.提档升级教职工小家: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满3年,且因功能优化、设施更新等需求需改造升级的教职工小家,二级工会可再次申请立项建设。
二、资助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供固定场所,该场所须满足长期使用需求(使用期限不少于五年),且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2.教职工小家建设需配备专项配套经费,明确日常管理责任主体及专人负责制度;
3.申报单位需拟订完整建设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小家功能定位、拟开展活动规划、建设进度安排、设施配备清单、日常管理细则、开放时间、同级党政支持情况、经费预算清单等。校工会原则上仅对基建工程以外的资产建账项目给予资助,包括文体活动器材、生活服务设施及家具、母婴关爱设施等。
三、资助额度与方式
1.对符合资助条件及申报范围的二级工会,校工会将综合会员人数、场所面积、上一轮建设管理成效、日常使用效率等因素,给予2 万—5万元的资助额度;
2.资助采取实物资产配置方式执行:二级工会需明确拟购置资产清单,获批后可由校工会统一采购或按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自行采购。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须在立项当年使用完毕,年末结余资金将按规定收回。所购资产按规定登记建账,资产所有权归属校工会,二级工会享有使用权。
四、申报流程
1.申请资助的二级工会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小家建设资助经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校工会。
2.校工会审查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各申报单位。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立项建设申报材料、《申请表》(见附件)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工会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hcw@hu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XX二级工会2026年教职工小家立项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7543767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小家立项建设资助经费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