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深化我校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以下简称“小家”)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工会服务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实效性,根据校工会《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教职工小家评选办法(试行)》,现启动示范性教职工小家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二级工会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满2年(含),且持续规范运行的教职工小家(其中“满 2 年”指自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连续运行时间满2年)。
二、奖项设置
示范性教职工小家(将根据当年申报对象数量及质量,合理确定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申报总数量的30%)。
三、评选条件
1.政治引领有力。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小家建设、管理、服务全过程。
2.组织建设到位。二级工会重视小家建设,明确负责人,分工清晰、责任到人,形成二级工会统筹、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建设格局。
3.阵地设施完备。拥有固定专属场地,面积与教职工规模相适配,布局合理、无安全隐患;设置2类及以上功能区,设施配备实用完善、维护保养良好,能充分满足教职工多元活动需求。
4.服务实效突出。制定明确开放时间,教职工使用率高;依托小家每年开展小型化、常态化文体活动不少于5场。
5.管理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场地使用、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公开透明、执行到位;场地环境整洁卫生,秩序良好;资产按要求建账,账目清晰,专人专管,资产处置流程合规。
6.无负面情况。评选周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教职工有效投诉未妥善处理的情况,未出现其他违反工会工作纪律的负面情形。
四、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各二级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教职工小家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小家建设图片、活动台账、规章制度等佐证材料,同时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以备评选汇报。
2.资格审核。校工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资格进行初审。
3.综合评审。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评选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确定拟表彰名单。
4.公示表彰。拟表彰名单在校工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授予荣誉奖牌,并作为申报上级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的培育对象,予以重点支持。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工会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xghcw@hust.edu.cn,邮件主题标注“XX工会示范性教职工小家申报材料”;
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工会202室(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543767);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7:00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教职工小家评选申报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教职工小家评选评分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