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2017〕25号
关于开展部分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工会:
学校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延伸,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教育部32号令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来,学校分别于2013年1月三届二次教代会和2017年2月第四届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修订案,2014年1月三届三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14年核准颁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章程》也对学校教代会及二级教代会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健全完善我校教代会制度,促进二级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平衡发展,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二级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对院系教代会施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本次检查评估12个以教学科研为主的院系,具体名单及检查时间参见附件2。
二、检查评估内容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检查评估标准(附后),对院系2015年至2017年期间教代会的自身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评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代会的组织领导,二是教代会的职权落实,三是教代会的代表情况,四是教代会的组织规则,五是教代会的会议制度,六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对于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则检查评估各院系性质相同于二级教代会的教职工大会。
三、检查评估时间
11月15日-12月6日,检查评估院系准备期
12月7日,检查评估小组集中现场检查
四、检查评估方式
对照检查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组结合现场测评打分和评估组评分进行综合打分,现场测评打分和评估组评分分别占20%和80%。总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95分及以上为优秀。
检查评估结束之后,评估组对院系党政工领导进行反馈评估结果。
五、检查评估组织
校工会成立四个检查评估小组,每个小组负责3个院系。每个小组组长由校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6名院系工会主席为成员,校工会工作人员为秘书(具体分组情况参见附件2)。
六、检查评估结果
检查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后,校工会将汇总检查评估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学校和学校教代会。其中不合格的单位,校工会将发送整改建议通知,优秀的单位将给予一定奖励。
七、检查评估要求
1、各待检查评估的院系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向本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题汇报。
2、进行认真自查,结合《实施细则》和检查评估标准,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
3、认真准备2015至2017年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台账资料,并进行适当归类整理。
4、组织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代表参加听取汇报和现场测评,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适当比例确定参加人数,范围在5至30名以内。
附件:1、《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标准》
2、《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小组分工》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1:
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标准
院系名称:
项目 |
评估内容和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评估分 |
组 织 领 导 (15分) |
1、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每年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代会工作一次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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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行政大力支持教代会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每年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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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主席是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正式成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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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落 实 (30分) |
4、落实审议建议权。教代会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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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审议通过权。教代会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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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评议监督权。教代会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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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情 况 (15分) |
7、教代会代表以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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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7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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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代会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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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规 则 (20分) |
10、有教职工5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应当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不足50人的,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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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二级单位应当遵守二级教代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支持二级教代会的活动。二级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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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二级教代会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选举和表决时须经二级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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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级教代会召开前一周内应向学校工会书面请示,二级教代会召开后一周内应向学校工会书面报告会议有关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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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制 度 (15分) |
14、会议由基层工会主席主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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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换届时应召开预备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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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基层工会提交本单位研究确定,并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或表决通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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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机 构 (5分) |
17、基层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资料健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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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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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检查评估每个项目设立一个核心指标,不合格的实行标准分双倍扣分,其他项目酌情扣分。本次核心指标为3、6、9、10、14、17。
2、对于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则检查评估性质相同于二级教代会的教职工大会。
附件2:
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组分工
第一组:
组长:熊 滨
成员:陈平路、高中洪、程邦雄、王 冰、王湘君、栗志刚 秘书:张宇清
检查评估院系:
教育科学研究院 12月7日上午10:00
经济学院 12月7日下午14:15
物理学院 12月7日下午16:00
第二组:
组长:艾 敏
成员:王新云、周纯杰、梁 丽、吴 涛、柯卉兵、高荣雄 秘书:彭 冰
检查评估院系: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2月7日上午10:0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12月7日下午14:15
法学院 12月7日下午16:00
第三组:
组长:朱启军
成员:田 波、杨广笑、唐霞辉、吴 非、王多强、鲍立泉 秘书:冯 哲
检查评估院系:
药学院 12月7日上午10:00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12月7日下午14:15
法医学系 12月7日下午16:00
第四组:
组长:朱琼花
成员:李开成、余毅震、陈京文、金 涛、袁楚明、黄东晖 秘书:李迎霞
检查评估院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2月7日上午1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2月7日下午14:15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12月7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