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补助
关于开展2015年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12-21

各基层工会:

为关心和帮扶学校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实行教职工困难补助,现将开展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的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含大集体职工)。

二、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1、因多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2、本人及家庭成员中因长期患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

三、困难补助每年底评定一次。由困难教职工个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经基层单位党政工商定意见,报校工会审批。

四、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工个人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经本单位工会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盖章,然后填报困难补助汇总表,于12月21号以前将困难补助基金申请表、困难补助汇总表、报校工会(汇总表还需上报电子表,邮箱zhangyunxiu@mail.hust.edu.cn)。(表格在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上下载)

校 工 会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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