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开展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1、每个基层工会可推荐1人。
2、校工会汇总各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材料,在校工会网站开辟专题,进行网上和微信投票;校工会印制候选人简要事迹汇总表发至各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后进行书面投票。
3、"师德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在前两轮投票的基础上,从推荐候选人中评出 "师德先进个人",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决定拟表彰名单。
4、校工会将拟表彰名单在工会网站和校园内部网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
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3份材料,具体如下:
①《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份,字数3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②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③电子版近期两寸登记照片、3张生活照,用于网上投票。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三项材料,请发送至邮箱:yxli@ 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送至校工会李迎霞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5月27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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