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2015]9号
关于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十佳青年教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教职工在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进程中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十佳青年教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我校青年教职工。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注重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群众公认。
二、推荐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一名。人数较少的单位,且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但必须报告校工会。
2、各基层工会推荐候选人,必须与同级党政领导集体商得一致意见。
三、评选办法
1、校工会网站设立2015年"十佳青年教工"评选网上投票专题,进行全校网上无记名投票。
2、各基层工会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对2015年"十佳青年教工"候选人进行书面投票。
3、校工会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参考网上投票和基层工会投票的情况,提出评审意见。
4、校工会召开常委会对评审意见进行审定,决定公示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各基层工会申报时需认真填写推荐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材料一栏介绍候选人典型事迹,要求3000字以内,也可以另附,用于评审组审阅、宣传及存档。
2、申报材料需另附一份300字以内人物简介,介绍候选人基本信息、主要成绩等,并提交电子版近期两寸登记照片,用于网上投票。
3、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校工会,事迹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校工会宣传教育及青年工作部邮箱yxli@h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表彰奖励
1、"十佳青年教工"在学校"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2、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