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保证。为了彰显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人数
全校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10人。
二、评选对象
工作在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的正式在聘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选办法
1、每个教学和科研单位基层工会推荐1人,单位人数较少或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校机关、校医院、产业集团、出版社、图书馆、后勤集团、华胜公司、华宏公司、同济院机关、武昌分校、文华学院、技术教育中心、档案馆13个单位暂不参评。
2、由校工会、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中评出10名师德先进个人,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上报两份材料:(1)《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此表须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此表可在校工会网页下载。(2)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校工会E-mail:wjm@mail.hust.edu.cn,电子邮件请注明“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请各基层工会于8月28日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报校工会。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六、表彰、奖励
1、对评选出的10名师德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认真总结10名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宣传、推广,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