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节、国庆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校工会2006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国庆节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十名师德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在教学工作第一线的正式在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每个基层工会推荐1人,单位人数较少或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校机关、继教院、校医院、产业集团、出版社、图书馆、后勤集团、网络学院、武昌分校、文华学院、技术教育中心、档案馆12个单位不推荐。
2、由校工会、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中评出十名师德先进个人,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时除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外,还要报上一份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征求并考虑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请各基层工会于8月30日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报校工会。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1、对十名师德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认真总结十名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宣传、推广,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
二、召开新老“师德先进个人”和“魅力教师”代表座谈会,交流经验体会,推进“三育人”工作。
三、举办教职工文艺汇演
(一)主题:歌颂党,歌颂祖国;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宣传好人好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二)节目内容积极向上,表演形式不限。
(三)每个节目限时5分钟以内。
(四)每个单位限报一个节目,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报一个节目。
(五)9月10日以前务必将节目报校工会办公室。上报内容:节目名称、表演形式、表演时间、表演人数及表演单位。
(六)文艺汇演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附:《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