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关于评选、表彰2005年十名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09-06

关于评选、表彰十名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基层工会:

根据校工会2005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十名师德先进个人,并宣传、推广我校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和学校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处在教学工作第一线的正式在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评选办法

1、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推荐1—2人,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推荐1人;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校机关、继教院、校医院、产业集团、出版社、图书馆、后勤集团、网络学院、武昌分校、文华学院、技术教育中心、档案馆12个单位不推荐。

2、由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中评出十名师德先进个人,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时除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外,还要报上一份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征求并考虑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请各基层工会于8月30日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报校工会。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1、对十名师德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认真总结十名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宣传、推广,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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