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基层工会主席个别调整改选流程

来源: 时间:2015-10-16

1、原基层工会主席向二级单位党政领导提出不再担任工会主席的申请报告;

2、二级单位党政领导酝酿新的工会主席推荐候选人;

3、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盖章的“关于XXX单位改选基层工会主席的请示”,并附工会主席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4、校工会审核通过后,告知二级单位同意改选;

5、二级单位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扩大会(含委员、工会小组长、单位党政领导),投票选举新的基层工会主席;人数在50人以下的,原则上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投票选举新的基层工会主席;

6、二级单位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盖章的“关于XXX单位改选基层工会主席选举结果的报告”;

7、校工会收到报告后,下发红头文件,正式批复二级单位完成基层工会主席改选;

8、校工会发送给基层工会原先的委员信息表,由新改选的基层工会主席负责填写更新委员信息表,将电子版传至xgh@hust.edu.cn

注:新改选的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要求为本单位同级副职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能在退休前履职一届任期;

新改选的基层工会主席如不是正式代表,原则上应在当年教代会举行前被选为正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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