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
活动中心
主校区乒乓球室

来源: 时间:2015-11-17

                       


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乒乓球室为本校教职工活动场所,须凭本人有效工作证或退离休证进入,其他人员以及未带证件人员一律谢绝入内。

   二、贵重物品由本人承担保管责任。

   三、凡参加活动者须讲究文明礼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活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向室内外乱扔废弃物品以及在室内堆放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禁止一切违法行为。

   四、凡参加活动者须爱护活动室公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不要穿有损地面的靯入室活动,不得随意拆卸乒乓球网、架等器件,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五、由于场地面积有限,下午4:30以后,如有在职职工进场活动,请退离休同志主动礼让,为他们提供方便。

   六、单位、团体如要在乒乓球室组织活动,需提前申请,报经工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工会统筹安排,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七、活动室开放时间:

   每周二~五 : 下午:3:00~晚上10:00。

   每周六、日:   上午:9:00~11:50  下午:3:00~晚上10:00。

   每周一为活动室内部整理时间,停止开放。


乒乓球室空调开放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进一步改善乒乓球室健身环境,教工活动中心安装了3台大功率空调,为了达到既改善健身环境又节能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乒乓球室空调开放特作如下规定:

   一、环境温度低于30℃,不开空调。

   二、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0℃以上,可开启空调。设制最低温度不可低于26℃。

   三、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0℃以上,但参加活动人员较少,
如:只有1~2个乒乓球台有人活动,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一台或者不开空调。

   四、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0℃以上,若参加活动人员较多,如:5个以上乒乓球台都有活动人员,可开启两台空调。一般情况下不开启全部空调,以备后用。

   五、严禁在痓内吸烟,空调开启时,请大家关好所有门窗。

   冬季:环境温度低于5℃以下,可开启空调,要求同上,但空调最高温度不可超过16℃。


乒乓球基本功能


   具有专业化比赛场地乒乓球室,共有比赛球台6~8付,可容纳广大教工乒乓球爱好者在此训练和比赛。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教职工活动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3467

传真:027-8754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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