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1.开赛时间:2015年5月11日下午4:30分(具体见赛程安排,如遇雨顺延)
2.比赛地点:中心操场、韵苑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校工会
三、协办单位:校篮球协会
四、参赛单位:
管理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能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电信学院、光电实验室、自动化学院、体育部、远程学院、校机关、出版社、附中。
五、运动员资格:
在岗教职工,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实行聘用制在岗教职工、连续工作达一年以上的社会用工人员,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六、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和教练员各一名、队员十二名(领队、教练可作运动员参赛但名单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
2.每队需交报名费及精神文明保证金500元(完成全部比赛后退还),如发生不遵守比赛规则,不服从裁判,不按时参赛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而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赛规则:
1.根据上届比赛和本次报名情况,确定上届前四名(体育部、校机关、附中、电信学院)为种子队,其他9支球队按照抽签结果分别编入四个小组。
2.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进入下一阶段。
3.第二阶段为淘汰赛,进行交叉淘汰,胜者进入前四;最后进行决赛。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国际篮联2014年《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4节,每节10分钟包干; 每小节间休息3分钟;如终场时双方打平,须进行加时赛,加时赛3分钟。如加时结束后仍为平分,则再加时5分钟;最后2分钟为净时间,暂停停表。
3.一场比赛每队各有5次暂停,上半时2次,下半时3次,最后两分钟至多2次;每次暂停时间1分钟,须经裁判同意;加时赛各有1次暂停。
4.各参赛队严格按照赛事安排准时参赛,比赛双方均需提前报到,迟到15分钟作自动弃权处理。
5.非报名队员上场比赛判负。
九、奖项设置:
1.比赛取前8名颁发奖杯。
2.凡完成全部比赛的运动员均发给参与奖。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裁判将对比赛中的犯规行为严格判罚,全体运动员必须服从。
2.参赛队员应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如有不适者,领队(队长)应立即申请换人或中止比赛。
3.本次比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切伤害事故由保险负责;没有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保险一旦生效不得更换他人代替;如因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承担。
4.各队在赛前应组织运动员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以免运动时受伤;在不妨碍正常的比赛的情况下,各队可以组织观众和啦啦队到场观看助威。
5.比赛期间,比赛用水、服装等请各单位自备。
校工会文体部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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