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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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1-04

    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工会,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5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凝聚共识,凝聚力量,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大会主要内容

    1、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书面审议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报告、学校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

    三、大会日程安排

    1、1月15日上午8:30至9:10,学校2014年年度表彰

    2、1月15日上午9:10至11:30,第一次全体会议

    3、1月15日下午2:30至5:30,代表团分组讨论

    4、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大会主席团会议

    5、1月16日下午2:30至5:30,第二次全体会议

    四、大会地点

    两次全体会议地点为管理学院报告厅;代表团分组讨论及大会主席团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五、大会筹备工作

    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校工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统战部、离退休处、保卫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后勤集团、管理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六、参加会议人员

    1.正式代表:参加两次全体会议及代表团分组讨论

    2.特邀代表: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3.列席代表:参加两次全体会议及代表团分组讨论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大会要求和日程,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切实组织好全体代表参会,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2、各位代表要妥善安排好近期工作,会议期间不要安排赴外地出差,保证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与讨论。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在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3、各单位确定请假人员名单后,于2015年1月8日(周四)下午5:30前将名单报校工会办公室。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教职工活动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3467

    传真:027-8754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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