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2-06-20
校工会[2012]17号
各基层工会:
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按照教育部普法办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式和时间
校工会印发竞赛试题和答题纸,按照一定数量下发,各基层工会可以自行复印,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参赛,然后于7月10日之前集中将答题纸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二、奖励办法
1、个人奖励由全国主办方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获奖者,其中一等奖10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5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0名,奖金500元,参与奖1000名,奖励50元纪念品。
2、我校设竞赛组织奖十名,根据各基层工会组织参赛情况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务必将参赛与组织学习《规定》相结合,将学习《规定》落到实处。
2、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动员,广泛参与,力争取得较好成绩。
3、在学习《规定》及参加知识竞赛过程中,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校工会报告。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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