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至12月中旬,校工会集中对全校36个院系及教学单位开展了二级教代会检查评估工作。
教育部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颁布以来,我校于2013年1月三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2014年1月三届三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14年教育部核准颁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章程》也对学校教代会及二级教代会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我校二级教代会工作在各基层单位施行情况还很不平衡。50人以上的单位,有的还没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还不够规范。50人以下的单位,有的还没有建立性质等同二级教代会的教职工大会。
本次检查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健全完善我校教代会制度,促进二级教代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作为院系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重要作用。
为认真做好检查评估工作,校工会于10月底发布了二级教代会检查评估的通知,制定了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校工会专兼职主席和部分基层工会主席分成6个检查评估小组,每个小组负责6个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测评、查看台账、反馈意见等形式,对院系教代会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校工会将根据摸底情况,形成检查评估报告,并对优秀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要求整改。
参与检查和被检查的基层工会主席都纷纷表示,本次检查评估,既是对院系教代会工作和工会工作的有效促进,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交流学习的机会,必将极大推动我校院系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建设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