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颁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15]38号),我校工会喜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此次全国共有19家基层工会组织获评,湖北省仅我校工会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校工会始终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和教代会职权,团结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创建教职工最可信赖的“教职工之家”。组织教职工广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设“民主之家”;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建设“成长之家”;丰富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建设“文明之家”;关注教职工民生问题,建设“和谐之家”;转变工会工作作风,建设“服务之家”。
校工会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工之家”称号,是上级工会组织对我校工会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和全体工会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校工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实现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李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