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工会财务工作情况的通报》,对全国24个省级工会,504个市、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予以通报表扬。我校工会财务工作受到通报表扬。
近年来,学校工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制度规定,坚持工会财务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工会经费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预、决算管理,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优化规范财务流程,持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等举措,坚持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原则,高效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为工会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本次受通报表扬的基层工会中全国高校仅我校和浙江大学工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