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2018]24号
关于评选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年度
“十佳女教职工”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年度 “十佳女教职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爱、自立、自强。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职业道德好,协作精神强,岗位工作成绩显著。
3、努力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联系群众,团结同志,邻里关系好。
5、在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素养、弘扬家庭美德、促进校园和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推荐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每个二级工会推荐一名。
2、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3、要注重选树勤勉工作,日益进取,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教工。
4、各二级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三、评选办法
1、校工会汇总各二级工会推荐人选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十佳女教职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通过无记名投票,提出评审意见。
3、校工会对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决定拟表彰名单,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
各二级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3份材料,具体如下:
① 《华中科技大学“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见附件)2份,字数2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② 报送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2份。
③电子版照片1张。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③,并注明“xxxx(单位)十佳女教职工事迹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
3、提交时间:请各二级工会于2019年1月2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相应联系人,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4、联系人:
1) 主校区:李迎霞,87557754,yxli@hust.edu.cn
2) 同济校区:冯哲,83692509,fengzhe@hust.edu.cn
五、表彰奖励
将于2019年3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