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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7〕28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会工作年终总结及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15

校工会[2017]28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会工作年终总结

及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7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代会职权和工会职能,调动创新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教职工,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深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校工会将开展2017年度工会工作年终总结及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度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总结

各基层工会针对本年度工会、教代会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提交2017年工会工作(含二级教代会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并提出2018年工作思路。

二、评选表彰2017年先进基层工会、基层工会创新奖和先进工会工作者

(一) 评比表彰类别和参评范围

1、先进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

2、基层工会创新奖:各基层工会

3、先进工会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各基层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二) 评比表彰数量

1、先进基层工会:原则上按基层工会总数的20%评选,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情况而定。

2、基层工会创新奖:具体名额根据工作创新申报情况而定。

3、先进工会工作者:122名,参照基层工会会员数量分配评比表彰名额,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017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三) 先进基层工会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会主席参加党政联席会议;

2、基层工会组织健全,工会班子团结,工作积极主动,集体感召力、凝聚力强,得到大多数教职工的肯定;

3、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活动,认真撰写并提交高质量的校教代会提案;建立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制度,本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主人翁作用;

4、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率高;

5、建立教职工慰问制度,及时献爱心、送温暖。

6、关心青年教工生活和职业发展,维护女教工权益,工作有措施、见成效;

7、积极做好工会活动、教代会工作、师德师风先进事迹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8、教职工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管理科学,使用规范;

9、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10、工作有创新思路和创新举措,有一个及以上的创新点。

(四) 基层工会创新奖评选条件

全校各基层工会围绕工会工作重点,在改革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以及开展特色活动等方面所作的创新性工作,均可参加评选。主要包括: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有效增强工会工作吸引力、凝聚力的创新项目;

2、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活动,在工会源头参与的方式、方法和措施上有创新和突破,切实代表好、维护好、保障好教工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创新项目;

3、构建工会大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工会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推动线上线下工作的有机融合,讲好教工故事,发出工会声音,展示工会新形象的创新项目;

4、关心教工职业发展,积极帮助和促进教职员工教学、科研或劳动技能水平的提升,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方面的创新项目;

5、关心青年教工和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其诉求,维护其权益,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的创新性活动。

6、建立完善职工服务体系,在深化困难帮扶、劳动保护、关心教工生活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的创新项目。

7、其他方面的创新项目。

申报参加创新奖评选的项目应至少开展一年以上,以是否具有开创性、实效性、影响力和推广性等作为标准。具体表现为以下内容:

⑴开创性。在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富有创新内涵,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独创性;或是在吸收外单位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整合创造、运用提高的成果。

⑵实效性。创新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党政机关肯定、教职员工欢迎,被校工会或校以上宣传媒体以文件、典型发言、现场会等形式给予认可或推介。

⑶影响力。在本校基层工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⑷推广性。具有完善的创新方案、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显著的工作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普遍的借鉴意义,在全校工会系统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五)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完成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3、民主意识强,积极及时反映教职工的诉求,为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情系群众、乐于奉献,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受广大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基层工会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尽力促进学校文化建设;

6、在2016~2017年期间实际承担工会工作一周年以上。

(六)评比办法

1、先进基层工会及创新奖:各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自愿上报申报材料;由校工会组成评审组于2018年元月上旬召开评审会,听取申报单位工作报告,并参考申报单位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和会议的统计数据,综合进行评定,经公示无异后,确定获奖单位。

2、先进工会工作者:各基层工会在向全体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会员进行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评选本单位获奖人选,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将名单报校工会审批。

(七)表彰奖励办法

在全校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应高度重视年终总结工作,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一般不超过2000字。

2、鼓励各基层工会积极参与评优表彰工作,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奖项,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实事求是地准备申报材料。其中申报先进基层工会需提供3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该材料可同时作为年终工作总结),申报基层工会创新奖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建议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演示材料以备评选汇报。

3、申报先进工会工作者需填写《2017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评审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4、工作总结材料和评比表彰所需的申报材料、评审表,均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xgh@hust.edu.cn

5、总结材料和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优评先。

 

附件:

1、《2017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评审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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