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北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功立业,更好地发挥全省教师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展目标中重要作用,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工会拟评选表彰10名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其中我校可推荐1人参评。因此拟在校内组织推荐候选人1人,向省教育工会申报参评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在编在册在聘的学校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评选名额: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推荐方法
1、每个基层工会最多可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4、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根据省教育工会要求,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基层推选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推荐产生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对象。
各基层工会5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校工会;然后校工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上报建议人选;12日前组织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正式上报人选,并报校党委审批,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19日前上报省教育工会参评。
5、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推荐材料内容:
①《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②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5份,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2、提交方式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gh@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2017年省“十佳师德标兵”申报材料”。
纸质版:请送至校工会办公室付卫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5月5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 候选人推荐表
2.《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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