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领导讲话
张岱梨在全省基层工会工作会上的讲话

来源: 时间:2015-07-01 点击量: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宜昌召开基层工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总十六届四次主席团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问题。刚才,建中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他讲的意见我完全赞成,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半年,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总十二届二次全委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和服务职工群众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下半年,要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用讲话精神指导工会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工会特点,发挥组织优势,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改革,在参与全面深化改革中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攻坚战的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劳动竞赛,大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多作贡献;要高举维护职工权益的旗帜,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全面创新服务职工工作,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发挥好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在服务大局和服务职工中体现工会组织新的作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自身建设。基层工会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下面,我就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增强抓好基层工会建设的责任感

去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了工会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工会做深入调查研究,“看看情况究竟如何?到了什么程度?如何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今年上半年,围绕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会工作的“三问”,全省工会系统开展了集中调研。通过集中调查和分析,我们深切感到,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作为重点工作,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着力推进“两个普遍”,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在职工中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基层工会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巩固和拓展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基础。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湖北召开,我省“两个普遍”工作荣获全总综合考核一等奖,落实建会三年规划荣获全国先进集体。这些成绩和荣誉,反映了基层工会积极主动、勇于探索的进取精神,反映了基层工会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的工作成效,也反映了全会上下聚精会神抓基层、一心一意强基层的工作劲头。总的来看,通过抓基层、增活力,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构建了组织平台,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这些年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党对工会组织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六个不相适应”:一是部分职工没有加入工会,基层工会组建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新型社会组织组建工会仍然存在不少空白点,工会组建工作与企业快速发展、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不相适应。二是一些基层工会组建的质量不高,有的虽然挂了工会的牌子,但无具体组织机构,或有机构却形同虚设,“数字”工会、“空壳”工会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发展会员不到位,工会会员发展和管理与职工队伍迅速壮大、内部结构的深刻变化不相适应。三是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代表性不强,得不到群众认可。有的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工作较好,但运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等机制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效果不明显。有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没有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普通职工没有参与到工会工作中来,基层工会活动的内容方式与职工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基层工会“有人干事”的问题在不少单位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基层工会工作力量缺乏,有的基层工会“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场地没场地”,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同时,一些基层工会干部工作动力不足、做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与基层工会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五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工会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们对这方面工作的研究和推动滞后,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与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不相适应。六是工会领导机关特别是省总工会为基层工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赋予资源手段不足,对基层工作的服务没有跟上,往往简单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方式,习惯于层层发文、考核评比,对基层的困难了解不全面,对基层在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回应不及时,为基层工会提供的指导、服务、保障与基层工会面临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

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在很大程度上,职工群众是通过基层工会的作为来判断工会组织的作为,工会作用的发挥最终要通过基层组织来体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工会作为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实现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是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前,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工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作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基层工会建设水平。

二、把握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工会建设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抓好这项工作,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在总体要求上要做到“三个把握”。

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基层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看有没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工会工作才能方向明确、不走偏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有声有色、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要求贯彻到基层,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党的周围。

二要牢牢把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职工满意不满意、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为标尺。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工会才能赢得职工的信赖和支持。建立工会组织是为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要坚持在发挥作用上谋创新求突破,努力把工作做到所有职工群众中去,把更多职工群众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职工群众是工会服务的主体和工会工作的主体,要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基层工会作用发挥得如何,要由职工群众来评价。

三要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职工维权和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的新形势下,要更加注重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提供了具体手段和方法。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充分运用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把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作为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更多地运用好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力。

第二,在工作目标上要把握“两个信赖”的要求。

工会组织要“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要“努力把自己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提出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要围绕实现“两个信赖”这一目标,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用发挥为关键,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职工满意为标准,突出服务职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工会建设,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具体的目标要求是:要坚持从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努力建设“六有”工会:一是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二是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三是有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和工作实效;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六是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通过3-4年努力,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全省80%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六有”是衡量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标准,“三个明显”是对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出的目标,“80%以上”是对各地抓基层工会工作提出的要求。我们要盯住目标,坚持标准,努力使基层工会建起来、活起来。

第三,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

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新形势下开创全省工运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问题绕不开躲不过,要有敢于触及矛盾、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要对照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对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下气力解决基层工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问题中集聚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一要依法抓好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工会的工作方针,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是工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近几个月,全省工会系统开展了基层工会建设大调研。通过调研,一定要真正搞清底数,搞清楚所辖的企事业单位有多少应建工会而未建?未建工会的是哪些单位?应建未建的原因是什么?对建会问题的分析不能停留在概念上、数字统计上,而要真正落实到对每一个单位的分析上。工会组建数据库要真正建起来,并实行长效动态管理,为建会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是基层工会的主体,要按照“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巩固建会成果,解决建会空白点问题,提高建会质量。具体要求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职工人数较多、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要针对建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服务业单位建会工作,25人以上单位应单独组建工会,25人以下单位一般通过联合基层工会实现组织覆盖。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是要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的建会思路,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推动和保障建会工作。《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支持职工组建和健全工会组织”;“企业工会应当自企业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建,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逾期未组建工会的,依法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的这些规定,都是十分明确、具体的,是对工会组建的路径作出的法律层面的制度安排,是我们抓好工会组建工作的法律保障。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抓好组建工会工作。首先要大力宣传《工会法》和《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让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知道法律的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对不依法组建工会的企业,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前,可探索向企业发依法组建工会的告知书或催办函。在工作中,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各方面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的联系。要善于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对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做得好的企业工会要大力宣传,让企业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了解工会对企业发展的好处,形成各方支持的社会氛围。

二要高度重视工会主席的选配。工会主席素质和能力,对工会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选配问题。在企业,工会主席与其他普通职工一样,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样是劳动关系,其工作岗位、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同样受制于企业,这导致基层工会主席在履行维护职工权益职责时,不可能不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这也是制约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一个深层次问题。各地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如根据企业实际和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选派工会主席候选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应向上级工会报告和备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主席发放补贴等。基层工会干部的产生,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依规进行民主选举,真正把党性强、素质高、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同志选配到工会主席岗位上。要按照积极稳妥、确保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三要把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作为重点。全省现有乡镇(街道)123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36个。近年来,在各级地方工会的共同努力下,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取得明显成绩,但在自身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街道)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增多,职工人数大量增加;开发区(工业园区)成为项目聚集地、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密集区、职工群众尤其是农民工的集中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在全省工会的格局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抓好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工作。在这方面,有以下几个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首先,关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承担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双重职责。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组建工会,已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要逐步向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组织形式转变。企业100家左右、职工5000人左右的乡镇(街道)、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可以设立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赋予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地方一级工会领导职责,是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性质一个新的界定,既是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有利于增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的代表性,也有利于提供有力的工作保障。

其次,关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问题。建立总工会,是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一个重要措施,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职工队伍分布情况变化的一个重要决策,是工会组织体制创新的一个重大举措。通过建立总工会,可以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更好地组织职工、服务职工。我们要认识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工会是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它不是简单地在工会前面加一个“总”字,它与原来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在组织体制、工作职权、代表和委员构成、运作机制以及工作方法上都有明显的区别。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是全面推进工会工作的良好契机,要以积极的态度稳步推进,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务求实效。

再次,关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作用的发挥和各项保障问题。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要着眼于发挥其在整个工会组织体系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和衔接性作用,在承上启下、指导基层、促进区域发展、维护区域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见到成效。各地特别是县(市、区)工会要努力把握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创造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于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干部的配备问题,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规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机构单独设置,工会主席按党政同级副职配备,副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乡镇(街道)设立总工会的,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并配备专职工会干事,同时选配好兼职副主席和委员”,我们要按这些要求抓好落实。关于工会经费问题,基层对这一问题反映强烈,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首先,从省总工会开始,要积极推动税务部门全额代征、财政部门全额代扣工会经费,保证基层工会经费足额到位,做大全省工会经费的“蛋糕”。同时,要多措并举,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投入。全总已明确在对下补助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工会,并专款专用。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已将乡镇(街道)工会作为工会经费一级留成单位。我省大冶市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已明确在基层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安排10%作为乡镇(街道)工会经费。近年来,省总工会加大了对乡镇(街道)工会的投入。如何形成切实可行的补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的支持力度,我们将专题进行调查研究。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努力扩大工会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补助、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项目。要推广荆门等市将乡镇(街道)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经验。

三、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是事关工会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础工程。抓好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落实工作责任是关键。这次会议召开后,各地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和深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要抓好统筹谋划,加强分类指导。

基层工会建设涉及面宽、战线长、头绪多,要统筹兼顾抓落实。省总工会和市(州)工会要抓好基层工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县(市、区)工会要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把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作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方法,针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在工作推进中,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牢牢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整体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二,要建立“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

基层工会建设工作任务重,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就难以把工作落实到位。目标确定了,任务明确了,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抓到底,就是以责任体系为保障,一以贯之,自始至终、自上而下抓好落实。各级工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各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项工作要有时间表、任务书,对责任人履职情况的考核要看基层工会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三,要有知难而进的奋斗精神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抓落实的过程,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敢于面对并认真探索解决之策。在今天的会议上,宜昌市总介绍了深度融合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构建枢纽型职工服务体系的做法,武钢工会介绍了建实体、构网络、加微信,全力打造“三位一体”企业职工服务体系的做法,这都是针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设服务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学习借鉴宜昌、武钢的经验,善于用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会工作遇到的难题。从我开始,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多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多到难点焦点聚集的地方去,和基层干部职工一起研究,在克服困难、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中抓落实、出实绩。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改变习惯于靠会议落实会议、靠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抓落实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基层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基层工会也要转变工作方式,注重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提高职工对工会活动的参与面、满意度,增强工会组织对职工的代表性和吸引力。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问题。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和特殊职工群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于重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劳动关系领域的渗透破坏,坚决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所谓“独立工会”、“第二工会”组织。

同志们,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工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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