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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职工子女商业保险信息更新统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02 点击量:

各二级工会:

现启动2023年教职工子女商业保险新增与减少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

教职工子女商业保险是学校关爱教职工、维护学校和谐发展的一项常规工作,由校工会、校医院具体承办,学校每年拨付专项经费,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未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购买医疗保险,对教职工子女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产生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保险理赔。

已纳入子女商保名单的子女如发生医疗支出,参见http://hospital.hust.edu.cn/info/1088/1852.htm准备资料,主校区送至校医院门诊三楼306医保办;同济校区送至医学院职工医院一楼门办付老师处。当年的子女医疗票据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办理保险理赔。

为保证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均能享受到该福利,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统计2023年教职工子女增减变化信息。相关界定规范如下:

1、对子女的父母条件界定: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和同济校区(不包括附属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梨园医院)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大集体职工、起薪博后均可申报,父母一方符合申报条件确定为单职工,父母双方都符合申报条件确定为双职工(双职工如育有两个及以上的子女统一按照单职工享受),双职工由父方所在单位登记。

2、对离异的独生子女父母条件界定:

若独生子女的父母离异,根据其生父母情况而定:生父母双方若均为学校正式职工,按双职工待遇申报,子女申报时由判属方所在单位登记,需在备注栏写明离异方的姓名和院系;生父母中仅一方为学校正式职工,按单职工待遇申报。

本轮统计的新增与减少教职工子女信息将与上年度已有子女数据合并汇总(校内流动都不属于增减变动),纳入2023年教职工子女商业保险投保名单。

请各二级工会安排专人,根据上述界定规范,统计本单位新增与减少教职工子女信息(上年度已有子女数据中年满18周岁的无需申报,系统将自动删除),请二级工会2023年3月17日前将纸质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校工会202室。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xghcw@hust.edu.cn 。同济校区纸质名单交至医学工会101办公室。

逾期不再受理。

校工会电话:87543767,87559478


附件:2023年教职工子女商业保险增减变动表

校工会

校医院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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