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
《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问答

来源: 时间:2015-03-23 点击量:

◆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制度的宗旨是什么?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制度的宗旨是:"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平时注入一滴水,病时互助保平安",弘扬团结友爱、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大病医疗互助制度的特点是慈善、公益、互助。

◆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商业保险有本质区别:①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由学校支持、工会牵头组织的一项帮扶互助活动;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③加入大病医疗互助所需交纳的互助金远远小于商业保险缴费;④加入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前不需要体检;⑤教职工加入大病医疗互助没有年龄和病种的限制。

◆ 哪些人可以加入我校的大病医疗互助?

互助金的交纳遵循"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凡属我校全民所有制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集体所有制职工(含退休人员)、学校发放工资的博士后承认本办法、按时交纳互助金者,均可加入。

◆ 如何交纳互助金?

新加入互助的在规定时间一次性交纳120元互助金,在自愿签署了《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加入申请表》后,由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转入互助金账户中。以后年度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退出申请的将视为继续参加,财务处自动代扣代转。个人账户余额不足者,由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通知本人到财务处交纳,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退出。

◆ 何时交纳互助金?

互助金的加入期一般为每年的3月,由财务处从个人工资账户中代扣代转。具体时间见校工会通知。

◆ 未在规定期内交纳互助金的教职工如何再申请加入?

对于在成立互助金时没有加入、加入后又退出或新入校当年没有加入的情况,教职工申请加入互助金时,需要相应补交成立之初到申请加入时、退出期间或新入校当年到申请加入时应交纳的互助金,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

◆ 申请大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时候?

接受补助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具体时间详见校工会通知。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补助?

属于公费医疗的教职工参加互助当患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经校医院转诊接受住院治疗报销后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可申请互助。

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参加互助当患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报销后经校医院审核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可申请互助。

参加互助的教职工所患重大疾病不在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目录内,经住院治疗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也可申请互助。

◆ 大病医疗补助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大病医疗补助采用分段按比例累进的方式,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补助标准如下:

1、自费20,001-50,000元的部分,按40%补助;

2、5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50%补助。

参加期内累计补助金额上限为20万元。

◆ 申请补助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符合规定的教职工提出补助申请后,经基层工会审核汇总,报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申请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申请表》;

2、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申请者需自行提供分割单。

◆对于长期交纳互助金而未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在首次申请补助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连续参加互助金满5年且从未获得补助的申请者,首次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5%;连续参加互助金满10年且从未获得补助的申请者,首次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0%;连续参加互助金满15年及以上且从未获得补助的申请者,首次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5%。

◆ 举例

某患重疾的教职工医疗费共花费20万,公费医疗报销后自费部分为8万,该教职工是连续交纳互助金的第6年后第一次申请互助,可获得的大病医疗互助金:

可获得的补助从自付费用20,000元以上开始计算,即:

80,000-20,000=60,000元,分段累进计算。60,000元分两部分计算补助,其中3万元符合补助条款"自费20,001-50,000元的部分,按40%补助",剩下的3万元按照条款"50,001以上的部分按50%补助"。

同时,由于该教职工符合"连续参加互助金满5年且从未获得补助的申请者,首次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5%"的条件,因此可获得的补助金额为:

(30,000×40%+30,000×50%)×(1+5%)=28,350元

获得的互助金约占个人自费部分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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