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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6]8号 关于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十佳青年教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3-16 点击量:

校工会[2016]8号

关于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十佳青年教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教职工在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进程中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十佳青年教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我校青年教职工。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注重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群众公认。

二、推荐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一名。人数较少的单位,且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但必须报告校工会。

2、各基层工会推荐候选人,必须与同级党政领导集体商得一致意见。

三、评选办法

1、校工会网站设立2016年"十佳青年教工"评选网上投票专题,进行全校网上无记名投票。同时进行微信平台投票。

2、各基层工会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对2016年"十佳青年教工"候选人进行书面投票。

3、校工会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参考网上、微信投票和基层工会投票的情况,进行认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校工会对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决定拟表彰名单,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查后,在工会网和校园内部网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

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3份材料,具体如下:

①《华中科技大学"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见附件)1份,字数3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②另报送3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1份。

③电子版登记照片,用于网上和微信投票。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③,请发送至邮箱:yxli@ 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十佳青年教工事迹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送至校工会李迎霞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3月31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十佳青年教工"在学校"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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