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校工会[2013]13号 关于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9-04 点击量:

关于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

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表彰和弘扬人民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开展评选表彰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人数

全校评选表彰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10人。

二、评选对象

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正式在聘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规范,遵守法律法规,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端行为。

5、严谨治学、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业绩显著。

四、评选办法

1、每个教学和科研单位基层工会推荐1人,单位人数较少或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校机关、同济校区机关、校医院、产业集团、出版社、后勤集团、档案馆、图书馆、华胜公司、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等单位暂不参评。

2、校工会网站设立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专题,进行全校网络无记名投票;

3、各基层工会对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进行书面投票;

4、由校工会、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宣传部、人事处、组织部、科发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小组,参考网络投票和基层工会书面投票的情况,评审产生"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5、校工会召开常委会对"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公示名单。

五、表彰奖励

1、在教师节前夕召开表彰会,对评选出的10名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认真总结10名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宣传、推广,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上报四份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此表须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可在校工会网页下载;

(2)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用于评审及宣传;

(3)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用于网络投票;

(4)2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用于推荐表及网络投票。

以上四份材料的电子版发至E-mail:pengbing@hust.edu.cn,电子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_个人姓名_2013师德材料"。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在充分征求本单位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与本单位同级党、政组织协商后确定上报人选。

3、各基层工会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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