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09-06 点击量: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员工以陈立亮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推进,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开展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人数

全校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10人。

二、评选对象

工作在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的正式在聘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端行为。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选办法

1、每个教学和科研单位基层工会推荐1人,单位人数较少或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校机关、同济校区机关、校医院、产业集团、出版社、后勤集团、档案馆、图书馆、华胜公司、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等单位暂不参评。

2、由校工会、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中评出10名“师德先进个人”,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上报两份材料:(1)《华中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此表须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2)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校工会E-mail:wjm@mail.hust.edu.cn,电子邮件请注明“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请各基层工会于8月28日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报校工会。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六、表彰、奖励

1、对评选出的10名“师德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认真总结10名“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宣传、推广,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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