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
活动中心
主校区社团活动室

来源: 时间:2015-11-17 点击量:

                       


社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社团活动室主要服务于学校各种符合法律认可的协会、社团组织,工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活动空间,其目的是丰富学校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使他们有健康的身体和积极向上的思想,轻松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进入活动室活动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二、各协会、社团活动在工会统一安排下有序进行,有特殊要求,在不影响其它协会、社团开展正常活动情况下,由工会统一协调安排。
  三、爱好公物,人人有责,不要将室内物品搬出室外,用后还原。
  四、讲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良好环境卫生。
  五、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时间。


社团活动室基本功能


   主要用于各个教工社团活动及艺术交流、训练。可容纳40人。面积80.6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教职工活动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3467

传真:027-87543467

邮箱:xgh@mail.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