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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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参评2019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2-26 点击量:

    各二级工会: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湖北五一劳动奖和全国、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2019年度省总工会拟评选表彰湖北五一劳动奖状50个、湖北五一劳动奖章100个、湖北省工人先锋号100个,其中分配给含教育(高校)在内的“大型企事业和省直产业(行业)、省直机关”共计35个“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名额。因此拟在校内组织推荐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1人,向省总申报参评“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湖北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符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和湖北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工办[2014]2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即:政治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湖北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应为中国国籍,一般应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化改革开放,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风险,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高质量发展,提高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工作,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快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办法

    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评选质量。具体推荐办法为:

    1、每个二级工会最多可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

    2、严格推荐评选程序

    根据省总要求,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和省级三级公示。

    所有推荐对象由各二级工会民主推荐,推荐人选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经与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后,各二级工会于3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校工会;然后校工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上报建议人选;12日前组织由教代会执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正式上报人选,并报校党委审批,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8日前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参评。

    根据省总通知要求,上报的候选人须进行相关部门联鉴。我校被推荐人选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含四级调研员以上)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部门同意。

    3、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工作程序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各二级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交如下2份材料:

    ①《2019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汇总表》(见附件),其中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② 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决定等)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基本情况汇总表》,请发送至邮箱:yxli@ 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送至校工会李迎霞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3月5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   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湖北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docx

    附件2:   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汇总表.xls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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