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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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参评2017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3-10 点击量:

    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湖北五一劳动奖和全国、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2017年度省总工会拟评选表彰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100个,其中定向分配给含教育(高校)在内的15个产业工会共计15个“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名额。因此拟在校内组织推荐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1人,向省总申报参评“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动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建设,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国家和我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专项推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抗击自然灾害等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办法

    1、每个基层工会最多可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

    2、 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3、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4、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根据省总要求,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积极探索基层单位提名推荐、职工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倡差额评选。各基层工会3月16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校工会;然后校工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上报建议人选;20日前组织由教代会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正式上报人选,并报校党委审批。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25日前上报省教育工会参评。

    5、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交准备2份材料,具体如下:

    ①《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份,其中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② 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基本情况汇总表》,请发送至邮箱:yxli@ 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送至校工会李迎霞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3月16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湖北五一劳动奖和全国、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全国(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1:2017年五一评选通知.PDF

    附件2、附件2:2017年五一评选奖章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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