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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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推行“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做好2012年续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09-04 点击量:

    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北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在全校继续推行“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为保持该工作的连续性并促使其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形式及方法

    1、“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开办的一种团体健康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我校60岁以内的(连续投保的可保到64岁)全体女教职工以团体的形式参加保险,已患过癌症的女教职工不可参保。

    2、投保方法为每人一份,每年缴纳保险费25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是针对女性特殊癌症设计的险种。凡患原发性女性特殊癌症(原位癌除外),指: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保险公司给付一万元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不属赔付范围)。

    2、女性特殊癌症之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给付伍千元保险金(赔付以原发性癌症为准,继发性癌症不属赔付范围)。

    三、有关要求

    1、“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维护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一项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不断增强女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

    2、各基层工会将填写好的《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保险费一起交到校工会,同时还须将电子文档上报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或直接发送zhangyunxiu@mail.hust.edu.cn邮箱)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3、为了使我校“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同时方便广大女教职工了解本保险的有关内容,工会网站将继续开辟专题窗口,主要内容包括:《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简介、方案、理赔资料及流程、有关文件、表格等。(校工会联系人:张云秀 电话:87543767)

    附件:2012年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9月4日

    1附件下载:

    附件1、2012年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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