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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7〕30号 关于征集华中科技大学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21 点击量:

校工会〔201730


关于征集华中科技大学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经学校研究,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下称“教代会”)拟定于20181月中下旬召开。本次会议是我校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谱写“双一流”建设新篇章,积极扎实地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展提案征集工作是四届二次教代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我校第四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综合发展、教学科研、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后勤基建、生活福利等六大类别。

1、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其他作一般意见建议处理。

(1) 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对于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2)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且大家普遍关心、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2、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 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 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例:一案多议、多案多议、无可操作性建议);

(4) 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5) 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 可以经行政程序解决的或者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项。

三、提案格式要求

1、一事一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2、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草案)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 案名,又称为提案题目,是要求解决问题的高度概括,一般应控制在20字以内,可沿用“关于……的建议”、“建议……”等典型的案名模式;

(2) 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有可行性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须二名及二名以上(不包括提案人)的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4、提案主体内容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如确有必要,可另附页。

5、本次教代会提案将以网络提交的方式征集,校工会不再受理纸质提案。教代会正式代表可通过访问校工会主页左侧的“提案工作平台”,经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提案系统。“提案工作平台”预计于20181月上旬上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34日(下学期第1周)止。

五、提案立案程序

提案人通过“提案工作平台”提交提案,各代表团团长进行初审,并在线签署初审意见(如团长为提案人,则由本团任一位副团长审核)。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初审,根据情况返回提案人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召开提案立案会,对合格的提案进行立案、分类、编号、登记,签署处理意见。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根据不同情况作退回或作意见处理。

六、提案评先表彰

校工会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提案工作组织奖”、“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撰写提案,共同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所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注重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建议和措施应该注重科学性、可行性。

3、本次教代会将全面使用网络化处理的“提案工作平台”,各单位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使用“提案工作平台”的各项功能。

4、各位代表在使用“提案工作平台”时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校工会联系。

联系人:彭

话:87543467

箱:xgh@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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