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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7〕25号 关于开展部分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15 点击量:

校工会〔201725




关于开展部分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工会:

学校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延伸,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教育部32号令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来,学校分别于20131月三届二次教代会和20172月第四届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修订案,20141月三届三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14年核准颁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章程》也对学校教代会及二级教代会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健全完善我校教代会制度,促进二级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平衡发展,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二级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对院系教代会施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本次检查评估12个以教学科研为主的院系,具体名单及检查时间参见附件2

二、检查评估内容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检查评估标准(附后),对院系2015年至2017年期间教代会的自身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评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代会的组织领导,二是教代会的职权落实,三是教代会的代表情况,四是教代会的组织规则,五是教代会的会议制度,六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对于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则检查评估各院系性质相同于二级教代会的教职工大会。

三、检查评估时间

1115-126日,检查评估院系准备期

127日,检查评估小组集中现场检查

四、检查评估方式

对照检查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组结合现场测评打分和评估组评分进行综合打分,现场测评打分和评估组评分分别占20%80%。总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95分及以上为优秀。

检查评估结束之后,评估组对院系党政工领导进行反馈评估结果。

五、检查评估组织

校工会成立四个检查评估小组,每个小组负责3个院系。每个小组组长由校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6名院系工会主席为成员,校工会工作人员为秘书(具体分组情况参见附件2)。

六、检查评估结果

检查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后,校工会将汇总检查评估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学校和学校教代会。其中不合格的单位,校工会将发送整改建议通知,优秀的单位将给予一定奖励。

七、检查评估要求

1、各待检查评估的院系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向本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题汇报。

2、进行认真自查,结合《实施细则》和检查评估标准,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

3、认真准备20152017年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台账资料,并进行适当归类整理。

4、组织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代表参加听取汇报和现场测评,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适当比例确定参加人数,范围在530名以内。

附件:1、《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标准》

2、《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小组分工》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1115


附件1

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标准

院系名称:

项目

评估内容和标准

标准分

扣分

评估分

15分)

1、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每年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代会工作一次以上。

5

2、单位行政大力支持教代会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每年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5

3、工会主席是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正式成员。

5

30分)

4、落实审议建议权。教代会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10

5、落实审议通过权。教代会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10

6、落实评议监督权。教代会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

10

15分)

7、教代会代表以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5

8、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7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5

9、教代会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5

20分)

10、有教职工5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应当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不足50人的,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5

11、二级单位应当遵守二级教代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支持二级教代会的活动。二级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5

12、二级教代会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选举和表决时须经二级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

13、二级教代会召开前一周内应向学校工会书面请示,二级教代会召开后一周内应向学校工会书面报告会议有关情况。

5

15分)

14、会议由基层工会主席主持。

5

15、换届时应召开预备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5

16、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基层工会提交本单位研究确定,并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或表决通过。

5

5分)

17、基层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资料健全。

5

100

注:1、本次检查评估每个项目设立一个核心指标,不合格的实行标准分双倍扣分,其他项目酌情扣分。本次核心指标为369101417

2、对于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则检查评估性质相同于二级教代会的教职工大会。


附件2

院系教代会检查评估组分工

第一组:

组长:熊 滨

成员:陈平路、高中洪、程邦雄、王 冰、王湘君、栗志刚 秘书:张宇清

检查评估院系:

教育科学研究院 127日上午10:00

经济学院 127日下午14:15

物理学院 127日下午16:00

第二组:

组长:艾 敏

成员:王新云、周纯杰、梁 丽、吴 涛、柯卉兵、高荣雄 秘书:彭 冰

检查评估院系: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27日上午10:0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127日下午14:15

法学院 127日下午16:00

第三组:

组长:朱启军

成员:田 波、杨广笑、唐霞辉、吴 非、王多强、鲍立泉 秘书:冯 哲

检查评估院系:

药学院 127日上午10:00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127日下午14:15

法医学系 127日下午16:00

第四组:

组长:朱琼花

成员:李开成、余毅震、陈京文、金 涛、袁楚明、黄东晖 秘书:李迎霞

检查评估院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27日上午1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27日下午14:15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127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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